贯彻应勇检察长到浙江调研指示精神 全省地市检察长会议召开:守正创新 担当实干 奋力推进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
7月31日下午,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杭州召开全省地市级检察长会议。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、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,传达学习贯彻应勇检察长到浙江调研指示精神,总结回顾今年以来全省检察工作,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,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。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林贻影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会议指出,要紧紧围绕党中央、最高检和省委部署要求,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浙江检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。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,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检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、指示批示,提出了“敢于监督、善于监督、勇于开展自我监督”的殷切期望。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厚望重托,对标应勇检察长对浙江提出的“给全国检察机关提供和创造更多经验和样本”的殷切期许,我们既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更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、忧患意识、问题意识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全省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“敢于监督、善于监督、勇于开展自我监督”重要指示精神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最高检、省委相关会议精神,深化循迹溯源,坚持守正创新,紧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目标,深入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,依法履行检察职责,全力提升履职质效,以求真务实、担当实干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,努力打造更多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浙江经验和样本,为深入实施“八八战略”、奋力谱写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华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。
会议要求,要紧紧围绕“从政治上着眼、从法治上着力”,以依法全面履职有力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。要立足浙江“八八战略”20周年的新起点,坚定肩负起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、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的检察责任,将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体现在忠诚依法履职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、为法治担当的工作成效上,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“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”的部署,切实担起这杆“公平秤”。
·要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,扎实做好亚运维稳安保工作,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重点领域除险保安。
·要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履职尽责,护航三个“一号工程”,依法打击各类危害经济发展和侵犯企业家权益违法犯罪,做实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,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改革。
·要深化检察为民,助力社会治理,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,打响“浙里花开”省域未检品牌,用心做好检察信访工作,用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,扎实推进“枫桥式检察室”建设。
会议强调,要紧紧围绕“敢于监督、善于监督”,全面依法履职践行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。最高检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》是全国检察工作的“指挥棒”,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“全国卷”和“必答题”,浙江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系统观、大局观,牢牢把握指标背后的司法价值,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。
·要抓牢基本职能,立稳刑事检察“四梁八柱”,抓严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工作,强化刑事诉讼监督,全方位加强刑事立案、侦查活动、审判活动、刑事执行活动监督,统筹好“有数量的质量”和“有质量的数量”。
·要强化精准监督导向,大力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,坚持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结合,持续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、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,突出深层次问题监督。
·要聚焦“重在强化履职、实现有力监督”,筑牢行政检察基础,把加强行政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。
·要立足“精准性”“规范性”要求,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发展,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,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,敢于以“诉”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,推动类案治理、诉源治理,促进社会进步。
·要落实“坚决、慎重、务必搞准”,加强和改进检察侦查工作,严把检察侦查案件立案关、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,进一步加大力度、提升质量,持续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。
会议要求,要紧紧围绕“勇于开展自我监督”,以“永远在路上”的定力韧劲抓紧抓实自身建设。全省检察机关时刻要以自我审视、反躬自省的高度清醒和永不自满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,坚定不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浙检铁军,夯实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。
·要高标准推进主题教育,坚持学在深处、谋在新处、干在实处,进一步挖掘好、守护好、传承好习近平总书记留给浙江检察机关的宝贵财富。
·要时刻绷紧全面从严治检这根弦,进一步织密织牢“制度笼子”,持续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。
·要坚持守正创新,确保党的检察事业行稳致远,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,压实司法责任制,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实施,依法有序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。
·要强化人才和基层建设,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,持续强化检察人才体系化建设,始终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,推动基层工作整体提升。
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主持会议。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,检委会专职委员、一级高级检察官,二级巡视员、二级高级检察官,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、政治部副主任、各内设机构相关负责人,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院长,检察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,各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,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,各设区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(研究室主任)参加会议。
来源:浙江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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